李家超稱警方將設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

大文專訪 2020.06.17 09:23:54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修例風波引起的社會動蕩已亂港一年。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即將設立一個新部門,負責「港區國安法」的執法工作。李家超在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表示,新部門會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負責收集情報、進行調查和訓練人員,預備在法例通過的第一天就投入運作。

李家超表示,對於警方執法能力有強大的信心,但國家安全相較複雜,如今警方主要是處理罪案和公共秩序有關的案件,設立新部門是進步的舉動。他指警方已經開始為新部門檢視資源、人手和裝備的工作,日後會考慮加入其他紀律部隊的成員。他又指新部門會學習如何在實際情況下,運用「港區國安法」執法,以及就違法行為收集相關情報和證據。另外,他表示「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時,警方會和內地相關機構分享所收集的情報,但強調任何在香港執行法律的人都必須遵守普通法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保持緘默權利、以及有律師代表。

對於全國人大的決定列明,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李家超尚未透露新部門將會如何與相關機構合作,但他認為內地當局會有更廣的情報收集網絡,以及更高層次的分析系統,將有助香港了解全局。他又指,澳門在2018年實施國安法,是香港可參考的好例子。

李家超還表示,無悔去年推動《逃犯條例》的修訂,強調修例是為了公義,如果時光能夠倒流,仍會推動修例。

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6月10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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