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享歷史】遭驅逐屢挫不折 孫中山運籌帷幄
孫中山先生的革命事業與香港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諸如香港興中會總會成立、《中國日報》宣傳革命思潮、海外籌餉及軍火等物資之樞紐、革命的戰友等,都是他不辭勞苦地在背後策劃。
珠玉在前,筆者無意舊調重彈。反而另闢蹊徑以舊照片來述說港英政府對孫中山先生施以三次驅逐令。在這掣肘下,他非但沒有放棄,而是不屈不撓地運籌帷幄,掌握國際社會對於革命勢態的同情輿論,與革命戰友並肩作戰商討對策,最終導致辛亥革命的成功。
故事開端要由1895年說起,當時廣州首次起義失敗後,孫中山逃亡澳門再轉抵香港。兩廣總督譚鍾麟立即照會英國駐廣州領事,要求港英政府引渡孫中山等人。香港政府頂住政治壓力,以「中國政治犯不在引渡之列」為由,斷然拒絕了其要求。11月2日,孫先生登上日本客貨船離港。
過了一年後,1896年3月,粵港兩地流傳革命黨起義的消息。面對流言四起,兩廣總督再次向香港政府施壓,要求捉拿潛伏在港的革命黨人。香港政府頂不住壓力,在事前未徵詢英國殖民部或外交部的意見,決定於3月4日頒布首個驅逐令,禁止孫中山於五年內來港及居留。
從英文版本的驅逐令,我們可以清晰地看見孫中山的名字(Sun Yat Sin),驅逐理由是孫中山危害殖民地和平及秩序(Sun Yat Sin is, in the opinion of the Governor in Council, dangerous to the peace and good order of the Colony)。值得一提的是,時任香港總督羅便臣(William Robinson)會同議政局(Governor-in-Council即現在行政會議)被賦予行政權力押解孫中山出境。
這條法令生效時限為五年,孫中山不能在香港居住或停留,若他仍居於香港,香港警員經港督授權可以合法地予以拘禁,直至離境。
孫中山一直遵循上述法例,先後兩次乘船途經香港均沒有登岸,趁船隻泊岸的短暫空檔與革命黨人在船上會面籌劃革命。1901年3月3日,即是首個驅逐令屆滿,孫中山趁這真空期抵港,並且暫居於中環士丹利街24號《中國日報》報館樓上。
由於他是公眾人物,行蹤隨即被媒體披露,港英政府於1902年1月20日頒布第二個為期五年的驅逐令。其間,孫中山曾乘船途經香港三次均沒有登岸。
最後一個驅逐令是於1907年6月11日生效,其有效期至1912年6月10日。眾周所知,1911年10 月10日武昌起義為中國帶來翻天覆地之共和體制。當時孫中山得悉革命消息,火速地由美國轉赴英法兩國進行外交活動。11月24日啟程回國。英國外交大臣格雷(Edward Grey)准許他在港府驅逐仍然生效的情況下,途經香港返國。
12月21日上午9時,孫中山乘坐英國郵船地雲夏號(Devanha)抵達香港海面,胡漢民、陳少白等人到船上會晤。
相隔十年後,這次孫中山能光名正大地踏上昔日讀書的地方,在上環三角碼頭登岸,並且在蘭室會所(Lan Sat Chinese Club)與粵港商人代表會面。逗留了八個小時後,孫中山便離港抵達上海。
其船隻停泊的地點,就是現時中山紀念公園的位置,而公園亦據孫中山命名以資紀念。
這段小故事充分反映孫中山先生通權達變的靈活辦事方針,以及從事革命那一股的堅毅、勇氣和決心,無怪乎得到所有中國人均稱許以及認同其對革命所作出的貢獻。
◆ 李鈞杰(香港歷史文化研究會副會長,現職為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作品見佛門網,近作〈戰後香港佛教興辦教育(1945-1960年)〉刊載《新亞論叢》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