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棄置垃圾 管理費勢上漲

◆三無大廈住戶盧女士長年將家居垃圾棄置街邊垃圾桶,她擔心,垃圾徵費法例生效後,政府將嚴懲此類行為。 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三無大廈住戶盧女士長年將家居垃圾棄置街邊垃圾桶,她擔心,垃圾徵費法例生效後,政府將嚴懲此類行為。 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左起:吳家業、蘇瑞山  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左起:吳家業、蘇瑞山 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明年實施廢物徵費 一戶不用指定膠袋 全體業主恐「埋單」

  香港特區政府於2005年首次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中提出固體廢物徵費,經討論近20年後,終敲定於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首半年為適應期。香港文匯報追訪不同持份者的準備情況,包括物管業界、新界村屋及三無大廈居民,梳理實施初期可能遇見的具體問題。由於有關政策措施規定,食環署前線人員會拒收未有以指定垃圾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的垃圾,一旦有住戶棄置未經指定垃圾袋包裹的垃圾,勢成為屋苑管理處最感頭痛的問題,「不收集又會影響環境衞生,收集的話垃圾車又拒收。」有部分物管和清潔公司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有意使用大型指定垃圾袋套上這些「無主垃圾」,但勢必令管理費上升,變相要由全體業主為不守法的住戶「包底」,而「良好作業指引」未有明確界定此舉是否違法,故建議特區政府加強宣傳和解說。 ◆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為協助垃圾徵費鏈條上的各環節順暢履行法案,特區政府環保署近半年來陸續發布多份「良好作業指引」,分別針對酒店業界、餐飲業界、鄉郊處所、設有物業管理組織的住宅處所等。惟不少持份者認為,這些指引存在諸多模糊地帶。

  「斷正」違規有難度 加裝電眼惹抗拒

  香港工聯會轄下的物業管理行政及文職人員協會主席吳家業日前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協會樂見討論多年的法案踏出實施的第一步,然而實施初期需要適應,主因是大眾對法案的認識還不足夠,大部分人僅表面知曉法案實施日期和大致要求,但並沒有長期遵從法案的準備基礎。

  最可能出現的是當居民不使用指定垃圾膠袋棄置垃圾,物管人員應如何處理?吳家業坦言「斷正」有難度,業主立案法團更不會支持在自家屋苑加設錄影設備,找出亂棄垃圾的住戶,「政府是可以在衞生黑點加設閉路電視,畢竟是公眾地方,但是每層樓的垃圾房是私人地方,住戶可能好抗拒,第一時間反對。」

  他坦言,管業處對無用指定膠袋包裹的「無主垃圾」是左右為難,最終可能由管業處自掏腰包買大型指定膠袋,把這些垃圾收集。他透露目前收集住戶垃圾的黑色大膠袋,每個費用3至5元,但日後同樣尺寸的指定膠袋每個70元,費用相差逾十倍,無法一直由管業處補貼,勢必透過加徵管理費維持。

  吳家業相信在法案執行初期,由法團「包底」處置「無主垃圾」較為可行,「當經過一定時間的宣傳教育,絕大多數住戶都能適應法例,可再收緊執行尺度,半年的適應期可能不足夠,建議屆時政府檢討是否需要再延長,畢竟大家都是摸着石頭過河。」

  私廈管理多顧忌 激惱業主礙續約

  另一資深物管從業員蘇瑞山直言,私家大廈的護衛、保安與業主之間是僱傭關係,物管人員平日必須與住客維持良好的關係,才能獲得續約,「居民是我們的老細,假如我真的撞見一位住戶,例如陳太,用非指定膠袋丟垃圾,我也只能勸喻,不可能當面致電食環署舉報,這樣衝突就太嚴重了,合約到期時法團一投票,如果陳太又是法團委員,結果可想而知。」

  他認為公屋相對會更容易執行法案,因為房屋署已推行「屋邨管理扣分制」,即便是外判物業管理公司亦有監管扣分的權力,而扣分太多會影響到居住權,「不過住戶如果真的有心違規,會將大型垃圾專門擺在暗角位,正常垃圾都應該在垃圾房收集,變相令清潔工人的工作量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