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推5措施優化
擴業務試點產品範圍 提高個人投資額度
中國人民銀行與內地及港澳金融監管部門昨發布聯合公告,將循5方面(見表)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包括擴大參與機構範圍,以及擴大「南向通」和「北向通」合格投資產品範圍。下一步,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將修訂完善相關實施細則或業務指引,推動各項舉措盡早實施。同時,根據試點情況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業務,穩妥有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支持大灣區建設。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歡迎。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澳門金管局共7部門昨聯合公告,決定將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部署,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促進內地與港澳經濟融合發展。措施包括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亦會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個人客戶,提供投資產品及相關服務。
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
此外,優化措施亦會擴大「南向通」和「北向通」合格投資產品範圍,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並且將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同時將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不過,昨日的聯合公告暫未詳列業務試點、投資產品範圍及個人投資額度擴大的具體情況。
目前,跨境理財通的「北向通」和「南向通」總額度暫定各1,500億元人民幣,每名投資者可有100萬元人民幣的額度。投資產品方面,「北向通」即港澳合資格居民可投資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包括:由內地理財公司發行的固定收益類公募理財產品(主要投資於債券和存款)、權益類公募理財產品(主要投資於股票)等等;「南向通」即內地合資格居民,可投資港澳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包括低至中風險及非複雜的在港註冊成立並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債券等等。(「跨境理財通」現行投資資格及產品見附表)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表示,跨境理財通自2021年9月正式啓動至今穩步持續發展。是次提出的優化措施進一步豐富大灣區居民的投資選擇,並促進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有利業界共同開拓大灣區內的商機,更好地發揮「跨境理財通」的潛力,並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將盡快公布持牌法團參與條件
香港證監會發言人表示,香港證監會正與香港金管局及內地監管機構緊密合作,商討有關的規則及實施安排,包括持牌法團參與計劃的准入條件、資金閉環安排及額度監控等。三地監管機構將盡快公布實施細節及正式推出日期。
「跨境理財通」首階段只限銀行參與,對於放寬券商參與,香港證監會發言人稱,正考慮持牌法團參與試點計劃的准入條件。有關條件將包括持牌法團的牌照要求、資本規模、銷售投資產品(債券及基金)的經驗和交易額,以及內部制度和監控是否完善等。
跨境理財通優化措施
1. 優化投資者准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2. 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個人客戶提供投資產品及相關服務;
3. 擴大「南向通」和「北向通」合格投資產品範圍,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
4. 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
5. 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為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