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管有29瀕危龜隻 41歲男子落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警方與漁護署上周三展開聯合行動,以涉嫌非法捕捉龜隻及管有瀕危物種罪名拘捕一名41歲男子,並檢獲29隻瀕危品種的活龜,估值約10萬元。漁護署提醒市民,所有野生龜隻及龜蛋均受條例保護,無論賣方抑或買方,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年。
警方於去年10月接報,有人涉嫌非法捕捉及管有瀕危物種,並在WhatsApp群組銷售。經調查後,警方上周三聯同漁護署採取行動,突擊搜查涉案41歲男子位於大埔的住所,發現29隻懷疑瀕危龜隻、7枚懷疑龜蛋以及懷疑狩獵工具。警方以涉嫌非法管有狩獵器具、非法管有受保護野生動物等罪行拘捕該名男子。
至於龜隻來源、疑犯已售出的動物數量、是否涉及集團行動、買家追蹤等仍在調查中。
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行動)劉特銓表示,是次檢獲的活龜涉及6個不同品種,分別為14隻大頭龜、4隻山瑞鱉、4隻馬來閉殼龜、3隻烏龜、兩隻亞洲巨龜,以及兩隻黃緣閉殼龜,估值合共約10萬元,「大頭龜市價約為4,000元至5,000元一隻,山瑞鱉約五六百元,其他品種數千元一隻不等。」
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大頭龜、山瑞鱉及亞洲巨龜屬於極度瀕危物種,剩餘3個品種屬於瀕危物種。
劉特銓指出,大頭龜及烏龜在香港有原生種群,而大頭龜更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的物種,在商業貿易、國際間及本地市場已禁止售賣,會嘗試調查這些龜隻的來源是否來自本地野外,還是在其他地方捕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