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落鑊】區諾軒等4被告轉任控方證人


  將頂證顛覆政權案其他被告 林卓廷等16人表明拒認罪

  47名攬炒政棍於2020年發起及參與所謂的「35+初選」,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首日共安排18名被告到庭,包括林卓廷、梁國雄等16名表明拒絕認罪的被告,以及兩名早前擬認罪的被告伍健偉及林景楠,兩人在庭上正式認罪。控方透露4名認罪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林景楠將在審訊中以控方證人身份頂證其他被告。開案陳詞指,戴耀廷、區諾軒等首5被告是「初選計劃」的組織者,核心目的是要以35席以上奪下立法會多數控制權,並以「攬炒十步曲」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行政長官辭職,達到顛覆國家政權目的。◆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讀出開案陳詞,指本案牽涉一群政治人物、工會領袖或商人,涉夥同他人串謀策劃、組織、參與,以非法手段嚴重擾亂、破壞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體系功能,並旨在顛覆國家政權。47名被告中,包括案發時是香港大學前法律系副教授的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及時任區議員區諾軒、時任立法會議員兼區議員尹兆堅和林卓廷,以及時任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黃碧雲、譚文豪、胡志偉、朱凱廸、郭家麒、楊岳橋及陳志全等。

  控方指出,16名不認罪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串謀計劃就是被告同意透過非法手段,嚴重干擾、擾亂或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透過無差別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特區政府解散立法會,以癱瘓政府的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而謀劃的目的,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首5被告屬發起人及組織者

  控方又披露將主要依賴的證據包括「共犯證人」、「初選」相關文章、宣傳材料、從被告檢取的文件,以及與「初選」有關的記者會、採訪、集會、選舉論壇等影片,指以上證據顯示被告戴耀廷早於2019年12月發起「初選計劃」,並與區諾軒在社交媒體發表大量文章,以說服他人支持「初選計劃」。而戴於翌年4月又提出「攬炒十步曲」路線圖,其中一個重要步驟就是要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即35席或以上,以此在議會投票佔優勢,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這是「初選計劃」的核心。

  至於首5名被告即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更是該「初選計劃」的發起人及組織者,其餘42人為「初選」的參加者。發起人及組織者負責制定「初選」框架,與各參選人商討細節,5人在「初選」中有不可或缺的參與,例如監察、安排和管理財務、後勤、宣傳等。

  根據「初選計劃」,各「初選」候選人必須承諾,若他們在其所屬選區或界別取得最高票數,就必須參加立法會選舉,反之就不能參選。若有立法會候選人被取消資格,「Plan B」候選人將頂上參選。最終在47名被告中,有33人簽署所謂的「墨落無悔」聲明,承諾遵守「初選計劃」,並在他們的Facebook發布網上聲明。

  兩組織執行物流及其他安排

  為散播「初選計劃」,戴曾在《蘋果日報》發表「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攬炒的時代意義」等文章。區諾軒則在社交平台上,鼓動有商業登記的市民盡快登記做選民,以增加功能組別勝算。吳政亨為確保初選候選人信守承諾,發起「三投三不投」行動,並透過網上平台及在《蘋果日報》刊登廣告,鼓動選民投票予初選勝出者。另外民主動力(PfD)及香港民意研究所(PORI)等組織,則被委託執行「初選」的物流及其他安排。而本案4名被告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和尹兆堅,在「民主動力」均擔任主要職位。

  控方的開案陳詞續指出,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亦於同年7月9日發聲明,指「初選」為串謀行為。但各被告繼續「初選計劃」,並於2020年7月11日至12日舉行所謂的「35+初選」。其間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組織了6個選舉論壇,除了尹兆堅及余慧明,其他被告均有參加。而選舉論壇在網上播出,約有39.8萬觀看次數。

  「初選」最終有超過60萬人在251個票站投票,其中172個票站由區議會主席或區議員提供。74名「初選」候選人之中,有31人獲勝,當中27名是本案被告。至於43名「初選」落選人之中,有15名為本案被告,其中6人以「Plan B」身份參選立法會。審訊今(7日)續。

  案件預計審訊需時90天 

  本案是香港國安法下首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審訊,律政司司長亦於去年8月首次以「涉外因素」,以及須保護陪審員人身安全、若設陪審團「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等3個理由,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並由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一同審理,主控則為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及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辯方代表則包括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張耀良、馬維騉及關文渭等,被告劉偉聰及吳政亨則自行代表。

  案件審訊預計需時90日,法庭會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完結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

  開案陳詞披露部分被告罪證

  戴耀廷、區諾軒

  ◆戴於2019年12月10日在《蘋果日報》發表一篇題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發起「初選計劃」,首次提及要在立法會中取得多數控制權的想法,認為若取得多數控制權,就能以解散立法會為代價,迫使政府同意他們的要求。其後又與區諾軒在社交媒體發表大量文章,以說服他人支持「初選計劃」。

  ◆戴於2020年1月30日,在Facebook及《蘋果日報》再發表文章,呼籲民主派盡快就「初選」達成共識,並重申在立法會奪過半議席的重要性。其後繼續與區諾軒在不同平台,包括 Facebook、《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等,進一步講解「初選」的理念和計劃。

  ◆戴於《蘋果日報》發表「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文章。

  ◆戴於2020年4月提出「攬炒十步曲」路線圖,在各報章上進一步推動「攬炒」議程,包括在《蘋果日報》發表兩篇文章,分別是「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和「攬炒的時代意義」,解釋(i)如何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令政府停擺; (ii) 實施「攬炒」的時間;(iii) 如何將「攬炒」成為顛覆的大戰略。

  ◆戴、區兩人於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曾舉行多場協調會議,與所有參選人(包括42名被告)討論「初選」的框架,協議重點包括:(i) 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以實現「35+」的共同目標; (ii) 在各自地方選區的目標議席數目; (iii) 承諾及協議受「初選」結果約束。兩人又指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足夠影響力,與中國共產黨及政府抗衡。

  吳政亨

  ◆於2020年3月19日發起名為「三投三不投」的運動,呼籲選民只投票給參加「初選」,及承諾遵守「初選」結果的參選人。該運動聲明在《蘋果日報》廣告及吳的社交媒體均有廣泛傳播。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35+初選」案時序

  2020年7月11日至12日 攬炒政棍舉行所謂的「35+初選」 

  2021年1月6日至7日 55人涉嫌組織、策劃及參與「35+初選」被捕 

  2021年3月1日 47人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度提堂 

  2021年5月31日 控方申請案件由裁判法院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 

  2022年7月6日 47名被告經6次提訊日及多次提堂後,正式交付高等法院處理 

  2023年1月17日 17名不認罪被告作審前覆核,其中林景楠經法律代表稱會改為認罪,並可能錄取證人供詞,令不認罪被告減至16人。 

  2023年2月6日 案件正式開審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7被告名單

  認罪被告(31人)

  組織及策劃角色: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

  參與角色: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王百羽

  拒絕認罪被告(16人)

  組織及策劃角色:吳政亨

  參與角色: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

  *為獲准保釋中(共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