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洋漢攜刀闖法院 安檢揭發就擒

◆外籍男子涉嫌攜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捕。
◆外籍男子涉嫌攜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長沙灣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繼本月8日一天之內揭發兩宗攜帶武器案件後,昨晨再有一名外籍男子攜刀「闖關」,在其接受安檢時幸好被保安員及時揭發阻止,在其背包內搜出一把摺刀。警員其後奉召到場將攜刀的外籍男子拘捕帶署扣查。警方正調查疑犯攜刀進入法院大樓原因,暫作藏有攻擊性武器案處理。

  被捕的外籍男子(39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正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西九法院藏武案 8天3宗

  現場為長沙灣通州街501號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根據資料,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於去年12月18日全面實施保安檢查,所有市民進入1樓至11樓的法庭、登記處、會計部、資訊中心、辦公室範圍及相關設施時(受管制區域),均須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通過金屬探測器檢查,隨身物品亦須接受X光行李掃描機檢查。司法機構另設置專用通道,以便利經常進出法院大樓的使用者,主要包括律師代表和傳媒人士。

  消息指,昨晨11時許,一名外籍光頭漢在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時,依例接受保安檢查,其間保安員透過安檢系統發現他背包內藏有一把約18厘米長的摺刀,立即報警。警員到場時,該外籍男子未作出反抗,隨後被警員拘捕及檢走涉案摺刀一併帶署作進一步調查。

  資料顯示,上周一(8日)早上9時許,一名24歲青年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接受安檢時,被發現袋內藏有兩把長約20厘米金屬摺刀,保安員隨即報警。

  警員到場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名青年扣查。同日下午2時許,一名55歲男子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接受安檢時,保安員發現其袋中藏有一鐵蓮花,於是報警;警員到場經調查,以涉嫌「藏有違禁武器」罪名,將該名男子拘捕。

  司法機構為強化家事法庭保安檢查,自2012年開始會檢查法庭使用者隨身攜帶的袋及公事包。2017年10月17日高等法院發生男子敗訴拿出菜刀恐嚇法官案後,同年11月15日起,除會繼續原有檢查外,家事法庭實施以手提金屬探測器的保安檢查。

  至2018年1月31日高等法院大樓亦加強保安措施,包括通過拱門金屬探測器、保安員檢查隨身物品及不得攜帶水或飲品進入法庭樓層。

  鑒於2019年修例風波事件中,攬炒黑暴經常以執法機構作襲擊目標,終審法院大樓亦於2021年7月12日起實施相關保安措施;同年12月18日,司法機構將有關保安措施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全面實施,以確保法官及司法人員、司法機構人員及法庭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