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黑暴炸彈黨案 再多兩人被控
浸大女生及男測量員提堂 與另案6被告合併審理
修例風波期間,黑暴極端組織發起及部署連串炸彈襲擊,包括2020年初的明愛醫院廁所、深圳灣口岸及港鐵羅湖站炸彈案。警方同年3月拘捕及起訴包括Telegram群組「九十二籤」管理員等6人,昨日再控告1名女大學生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控告1名男測量員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押解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無須答辯,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及交付高等法院處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2月14日作交付程序,並拒絕兩人保釋。◆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首被告何培欣(23歲,浸會大學女學生),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與本案涉及的另外6人包括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及張琸淇,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次被告周皓文(25歲,測量員),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7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55號利基大廈A座17樓某室,企圖製造爆炸品,即炸彈。
官拒兩被告申保釋
兩被告昨日提出保釋申請,但被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控方則申請押後案件,將本案與同案另外6名被告一同押後至2月14日再提訊,以待合併兩案及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申請獲嚴官批准。
涉及本案的另外6被告,為4男2女,依次為報稱無業的何卓為(36歲)、裝修工人李嘉濱(25歲)、保安員吳子樂(27歲)、程式設計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8歲)和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4歲),各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指於2020年1月至3月期間,在香港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地藉爆炸品引致爆炸。
當中3人包括張琸淇、吳子樂及李嘉濱另被加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張琸淇及吳子樂兩人於2020年3月7日在旺角宏創方某單位,保管或控制兩個爆炸裝置、20克火藥、3個電路板(其中兩個與電池相連)、56條電子火柴、10.5公斤鎂粉、2公斤硫磺、2公斤硝酸鹽及兩個電子磅。李嘉濱則於2020年3月8日在宏創方另一個單位,保管或控制一個爆炸裝置、624公斤鎂粉、275公斤鈉、1,640公斤硝酸銨、50公斤碘化鉀及3瓶通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