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九龍塘站閘機案 再多一人改認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港鐵九龍塘站前年10月12日遭黑衣魔投擲汽油彈縱火,警方其後拘捕4名男子控告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當中首被告另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案件繼首被告早前承認全部4項控罪後,餘下否認控罪的3名被告於本月16日開始在區域法院受審,昨日進入第六天審訊,其中任公司東主的第二被告突改為認罪,還柙至今天(23日)求情,其餘兩名不認罪的被告則繼續受審。
4名被告依次為送貨員曾裕生(27歲)、派對場地及模擬實景公司東主黃漢偉(31歲)、技術員鄭偉森(34歲)及地盤工人王錦發(41歲),同被控的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2日在九龍塘港鐵站G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閘機。首被告另被加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無牌管有槍械罪,即於2020年1月7日在其秀茂坪曉麗苑曉逸閣一單位管有5個汽油彈、11瓶汽油、一包白毛巾、兩支氣槍、兩把刀、5支撬筆、3個鎚子和一罐含有害化學物質的噴霧器。
首被告曾裕生於本月15日開審前已承認所有控罪,昨日改認罪的是次被告黃漢偉。控方案情指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首被告曾裕生與次被告黃漢偉事前約半小時在歌和老街紫蘭臺旁的公園會面,兩人一度脫下口罩。其後首被告在九龍塘站的閘機前放下兩瓶汽油後轉身離去,穿黑衣戴黑帽並以黑布蒙面及揹背包的次被告緊隨上前點燃汽油,再朝同一方向跑走。閘機其後起火,有乘客目睹所有人以正常步伐往不同方向走,只有一個人跑離起火地點,那人就是次被告。
案情續指,2020年1月8日,警方拘捕次被告,警誡下次被告保持緘默。警方隨後在一輕型貨車男司機的電話中,發現次被告與該司機的WhatsApp對話。
司機在案發前一天向次被告發送一幅截圖,圖中有一不知名人士問司機是否願意用武力,司機回答願意投擲汽油彈和石頭。及至案發當日,次被告用WhatsApp將一幅標示了歌和老街的地圖傳給司機,催促盡快抵達,因為他「還要將一些東西混合到瓶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