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衝立會案 劉頴匡擬認暴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7月1日大批攬炒黑暴衝擊立法會及大肆破壞,政棍劉頴匡、鄒家成等14人被控暴動罪,其中劉頴匡、鄒家成等4人昨在區域法院再提訊。辯方稱,劉頴匡打算認罪,至於鄒家成及另外兩名男子不認罪。法官郭偉建將擬不認罪3名被告的審訊,排期至2023年5月29日,與同案其他擬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劉的認罪答辯也排期至開審首天處理。截至目前,本案所有被告均已表達答辯意向,除劉頴匡打算認罪外,其餘13人表明不認罪,包括藝人王宗堯和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
是案14名被告,包括鄒家成(24歲)、劉頴匡(26歲)、黃家豪(20歲)、羅樂生(19歲)、何俊諺(21歲)、畢慧芬(24歲)、孫曉嵐(23歲)、潘浩超(31歲)、沈鏡樂(23歲)、王宗堯(41歲)、馬啟聰(30歲)、文家健(21歲)、范俊文(28歲)及林錦均(25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其中,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
除鄒家成及林錦均外,其餘12人另被控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案件早前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其中10名被告在上次提訊時表示不認罪,其餘4人包括劉頴匡,以及范俊文、鄒家成及林錦均,之前未有答辯意向。昨日,該4人在區院再提訊,劉頴匡表示打算認罪,辯方透露劉頴匡另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將會由控方申請留檔法庭,不繼續起訴。餘下3人擬不認罪,案件排期於2023年5月29日開審。劉頴匡因被控國安法罪行繼續還柙,其餘人續准保釋候審。本案14名被告中,共有13人表明不認罪,各被告將在2023年4月28日出席審前覆核。
身為前「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的劉頴匡,除本案被控暴動罪外,另涉「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還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發出的命令,案件排期於2023年2月6日開審。鄒家成同涉「35+初選」案,之前被還柙,但於今年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