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局研放寬門檻 加快祖堂地發展

●劉業強表示,鄉局正研究放寬出售祖堂地的門檻。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劉業強表示,鄉局正研究放寬出售祖堂地的門檻。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冀不用百分百子孫同意 減出售難度避平價收地

  香港住屋問題嚴重,特區政府近月接連使出「尚方寶劍」,先後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徵收位於粉嶺、元朗及東涌的私人土地興建資助房屋,其中涉及幾幅「曬太陽」多年的「祖堂地」。據了解,消息一出,受到一眾新界鄉紳的高度關注,希望加快發展由新界原居民部族持有的「祖堂地」以免被收地,惟礙於過時的法例,例如《新界條例》規定出售「祖堂地」必須得到100%子孫同意,導致發展困難。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透露,該局正委託大律師研究修改《新界條例》,他也考慮提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例,放寬出售門檻,有利全港2,400公頃「祖堂地」發展。●香港文匯報記者 明其道

  全港目前約有7,300個新界宗族的「祖」或「堂」,他們合共持有約2,400公頃土地(俗稱「祖堂地」),部分地段更與政府有意發展的農地、棕地等範圍重疊(見另稿),當中為數不少都因不同原因而一直未有發展,任由土地養草「曬太陽」。

  劉業強:同意賣地 難避覆核

  劉業強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解釋,「祖堂地」的業權不屬於個人,而是一個族群,發展時面對幾大難題。第一、出售「祖堂地」的門檻必須獲百分百子孫同意。雖然規管「祖堂地」的《新界條例》中沒有任何明文規定,訂明全體成員必須一致同意,民政專員才可同意出售,但早前有法庭案例,即使集齊八成子孫同意,法庭仍要求在沒有反對意見情況下才能出售土地作發展用途。

  劉業強說:「之後只要有一個子孫反對,買賣基本上都做唔成,因為香港行普通法,都係要睇案例,想賣嘅見到就算告上法庭,勝算都唔高,都廢事煩。」

  上述案例甚至影響到祖、堂的管理和運作。香港文匯報獲悉特區政府有意要求祖、堂備有內部規則,讓民政專員審批祖、堂事宜時有例可循,惟有消息人士直言:「訂立內部規則都要所有子孫同意,有一個反對都可以JR(司法覆核)你,所以又被迫卡住。」

  消息人士續說,理解社會人士認為這是由於祖、堂內部不團結,才造成如此窘境,並坦言「清官都難審家庭事」:「如果你屋企有多幾個兄弟姐妹,都好難達到共識,何況一個祖堂隨時有幾百到幾千人。」

  劉業強補充,由於這個「百分百同意」的要求,不少祖、堂成員對推舉司理未能達成共識,以致司理一職長期懸空,一旦「祖堂地」被政府收回,因為無司理處理賠償安排,以致累積逾億元賠償至今仍由庫房保管。他批評,政府未有積極處理,也是「祖堂地」養草的原因之一。

  料草案上立會後阻力不大

  特區政府接連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後,不少擁有「祖堂地」的鄉紳均感威脅,「你(鄉紳)又唔好好解決問題,將個問題擺喺度唔理,然後就收地。」劉業強坦言,鄉紳有感「尚方寶劍」架在頭上,人人自危,收地賠償更跟市價嚴重「脫節」:「政府對農地最多(賠)每方呎 1,124元(甲級農地),但隔籬發展商私樓就一呎兩萬幾(元),差太遠啦!鄉紳覺得唔抵,覺得政府喺度賤價搶地。」

  為了走出這個「死胡同」,劉業強表示,修例是唯一可以覆蓋過往法庭案例的方法,並透露鄉議局正委託大律師研究修改《新界條例》的可行性;如可行,他或提私人條例草案要求修例,將出售「祖堂地」的門檻下調。他估計如草案提上立法會後,阻力不會太大。

  「門檻下調到幾多,呢個有得傾,可以係九成、八成、七成半都得;或者可研究用『房數比例』決定出售與否,(宗族)每房再投票選出管理人,去減低『祖堂地』出售難度。」

  據悉,有個別本港地產商近期也向政府獻上類似方案,建議若申請人已獲如八成等大多數的宗族成員或所有「房長」同意,則應批准有關人士出售「祖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