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炸彈案 再有3疑犯提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本土恐怖組織「光城者」涉嫌製造炸彈及發動恐襲案,警方國安處在7月5日及12日先後拘捕14名成員,包括3名「金主」和多名學生成員,其中3人被控「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包括一對男女學生和一名司機,昨日被押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當中兩男被告保釋,女被告則放棄保釋申請,3人還柙至9月1日再訊,屆時將與另外3名被告一併處理。
一人任職司機 兩名中學生
昨日被押解上庭的3名被告,分別是報稱任職司機的男子陳凱量(24歲),中學女生郭文希(18歲)及姓羅(15歲)中四男生。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
控罪指,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3人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3名中學生何裕泓(17歲)、歐文(19歲)、姓陳少年(15歲)及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
高級檢控官吳加悅甫開庭即表示,由於郭文希昨晨仍因身體不適在醫院留醫,須延至下午出院才能上庭,法庭遂於早上先處理陳凱量和羅的案件。兩人申請保釋,但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兩人申請。
至下午,被告郭文希出院後被帶上法庭,由彭耀鴻大律師及梁麗幗大律師代表,彭稱因目前資料太少,故沒有擔保申請,並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蘇官將案同樣押後至9月1日再訊,屆時與另外3名被告何裕泓、歐文及姓陳少年一併處理。
警方國安處在5日首先拘捕「光城者」9名成員,包括「金主」之一的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公關和傳訊主任杜倚獅(39歲),以及其任中學教職員妻子石詠心和多名被利用作「死士」,擔當製造及放置炸彈的學生,警方在尖沙咀一賓館房間搗破該組織炸彈實驗室,檢獲製造TATP炸彈的原料。
本周一,警方再拘捕5人,包括屬「金主」的17歲女學生楊心怡和37歲物業管理部經理林志明,搜獲3D打印機及用3D打印機製成的手槍部件。警方至今已拘捕14人,其中6人已被控「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而獲准保釋的8人,包括3名「金主」,據悉警方正等候律政司法律指示決定是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