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被控八宗罪


  圖:許仕仁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本報記者 黃永俊攝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正式落案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聯及郭炳江等五人,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虛假資料等八項罪名。其中,許仕仁涉及所有控罪,包括涉嫌收受現金和無抵押貸款超過三千四百萬元。各人分別以二十萬元至一千萬元保釋候審,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再提堂。新地昨晚亦公布高層人事調動,強調其本地及內地的業務正常運作。

  郭炳聯、郭炳江及許仕仁今年三月被廉署拘捕後,經過近四個月調查,三人連同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昨日上午到廉署報到後,下午正式被廉署落案起訴,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五人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等法例,被控共八項控罪,包括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

  成廉署檢控最高級政府官

  其中,有「橋王」之稱的許仕仁涉及所有控罪,是廉署成立至今,檢控的最高級政府官員。他涉嫌接受免租使用兩個單位和新地一間附屬公司,提供的三筆共五百四十萬元的無抵押貸款,他亦沒有向積金局及政府申報,及參與積金局辦公室的續租事宜。同時,以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參與相關事宜。

  許仕仁在○五年至○七年任職政務司司長期間,分別涉嫌收取郭炳江及郭炳聯五百萬元和四百一十二萬五千元,作為優待二人的款項。同時,他涉嫌接受郭炳聯發出的三百萬元每年延續還款期限的無抵押貸款,作為優待郭炳聯的報酬。

  在上述年期間,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共同向許仕仁,支付多筆共八百三十五萬元的款項;在○五年至○九年期間,陳鉅源及關雄生亦為許仕仁,提供多筆共一千一百一十八萬二千元的款項,同是作為優待付款者的報酬。

  許仕仁關雄生不准離港

  控方昨日指由於案件複雜,需要時間準備文件,希望案件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處理。裁判官杜大衛接納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十月十二日上午再提堂。郭氏兄弟各以一千萬元保釋,陳鉅源以五百萬元,許仕仁及關雄生分別以五十萬元及二十萬元保釋候審。保釋條件中,只有許仕仁及關雄生不准離開香港,及需交出旅遊證件,其餘各人可以離開香港,但需在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廉署。而唯一要到警署報到的關雄生,在代表律師申請後亦獲豁免。

  代表郭炳江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控方有四十一個證人,大部分來自政府部門,而新地非執行董事郭炳湘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則不在證人之列。裁判官亦警告五名被告,不准接觸控方證人。

  郭炳聯發宣言:還我清白

  案件在昨日下午二時五十分提堂,整個過程約半小時,提堂後郭炳江、許仕仁、郭炳聯、陳鉅源,以及戴上口罩墨鏡的關雄生先後離開法院。郭炳江在下午三時三十五分由律師陪同離開,隨即遭大批傳媒包圍,他表示,現階段不便給予任何評論。他又指,在庭內心情緊張,未決定會否離開香港。

  郭炳聯在東院門外向記者發表一分鐘宣言,他強調,自己沒有做錯事,並認為司法制度是非常公正,將全力就指控辯護,目標要「還我清白」。而許仕仁、陳鉅源和關雄生則沒有發表任何言論。